被在行罚没打传动朵拉万元规直试衣涉嫌传销间A
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近日,打传朵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网站公布的规直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朵拉试衣间APP的行动实际经营主体杭州弘运科技有限公司因组织策划传销,被蒙阴县市场监管局没收违法所得4600.64万元、试衣涉嫌罚款200万元,传销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12月15日。被罚 经调查认定,没万朵拉试衣间APP开发主体为浙江朵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打传朵拉主要经营服饰类商品,规直其实际经营主体为杭州弘运科技有限公司。行动杭州弘运科技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试衣涉嫌采用会员制模式推广应用程序和销售服饰类商品,传销规定了四个会员级别,被罚分别为普通用户、没万VIP会员、打传朵拉店长、超级店长,必须通过朵拉试衣间消费399元、预存5000元货款加500元保证金、10万元货款加1万元保证金才能获得推荐他人加入的资格;成为VIP会员、店长、超级店长均可根据推荐下线人员获得推荐奖励,均可根据推荐下线人员的销售、消费金额获得一定比例的消费奖励、级差奖励及享受购物折扣。 2019年8月30日,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对杭州弘运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4月15日期间的组织策划传销活动的行为作出罚没款227.454万元的处罚决定。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并未改正上述组织策划传销活动的行为,仍按照上述奖金制度通过推荐他人加入的方式继续实施朵拉试衣间APP的经营推广行为。 杭州弘运科技有限公司自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10月8日,以上述方式发展VIP会员、店长会员、超级店长会员20余万人,会员之间形成36个层级;2020年11月26日,杭州信联会计师事务所对按照以上奖金制度经营的相关会计账目进行审计的结果表明,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10月8日杭州弘运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浙江朵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其账户收取会员款1.18亿元、支出采购款货款6984.62万元、支出税费171.15万元,结余4600.64万元。 杭州弘运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三)项规定,构成组织策划传销的行为。杭州弘运科技有限公司结余的4600.64万元认定为违法所得。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经蒙阴县市场监管局研究决定,没收杭州弘运科技有限公司违法所得4600.64万元;罚款200万元,以上两项共计4800.64万元,上缴国库。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最近发表
- 随机阅读
-
- 肉身成圣决是否值得入手全面解析其必要性及使用价值评估
- 聚焦进博会|流动餐车创新临时供餐模式
- 长三角联动执法 三省一市将协同查处跨省重大网络案件
- 多亲F22 Pro使用物理按键原因
- 2022食品安全与健康流言榜出炉 你被这九句话骗过吗?
- 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新规:商品促销要标明折价减价基准
- 市场监管总局解读《垄断案件经营者承诺指南》 鼓励经营者通过承诺自行纠错
- iPhone图像如何制作没有联合参数的图像
- 今日辟谣(2025年5月9日)
- 尤妮家洗衣网店老板跑路 近千名消费者损失18万元
- 天津消协发布《珠宝首饰质量纠纷调解规范》团体标准
- 前三季网购投诉举报超7万件 福建发布双11消费提示
- 团宿松县委开展“朝夕共腊八•赤诚爱老心” 志愿服务活动 宿松新闻网
- 在长江禁渔水域用禁用渔具捕鱼 重庆一居民被判拘役
- 印度网友收到NothingPhone1进水问题
- 联发科天玑8000系列迭代芯片将再次升级
- 国家医保局:全国24个省份实施医保基金即时结算
- 天津消协发布《珠宝首饰质量纠纷调解规范》团体标准
- 市场监管总局多措并举守护校园食品安全
- 打击侵权假冒在行动|天津河北区市场监管局查扣1434瓶侵权白酒
- 搜索
-
- 友情链接
-